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7524万元,可比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2357万元,可比增长3.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93642万元,可比增长6%;三产实现增加值171525万元,可比增长10.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5:46.4:41.1,(如图表2)以服务业为主的三产比重增长较快。全县人均GDP达到51842元,比上年增加3390元,可比增长6.5%。
二、农业
2016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3147万元,同比增长7.1%。实现增加值52681万元,同比增长5.1%。
全县拥有耕地总面积5088公顷,2016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达6354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4342公顷,粮食产量24706吨,同比增长2.7%,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达到1688公顷,蔬果面积达到218公顷。以园参为主的药材类面积达1609公顷,其中园参播种面积1230公顷,年末留存面积976公顷,当年做货面积254公顷,产量2353吨
累计出栏肉用猪10132头,比上年下降29%;大牲畜累计出栏3931头,同比增长10.9%;羊累计出栏5305只,同比增长19.5%。全年猪牛羊禽肉类总产1647吨,下降14.8%;禽蛋类总产量1541吨,增长4%。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16年,长白县工业运行跌宕起伏,在第4季度新入户企业带动下逐步走出低谷,目前全县拥有规模以上工业3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40983万元,同比增长5.1%。实现增加值188002万元,增长6.5%(如图表4)。其中:轻工业增加值35620万元,同比增长-23.0%,重工业增加值152382万元,增17.3%。
全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总体呈增长态势。其中:中成药46.5吨,同比增长12.6%;发电107659万千瓦小时,增长4.1%;
2016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192479万元,同比下降9%,主营业务成本168775万元,同比下降9%,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8544万元,同比下降13%。
综合能耗水平有所增长。全年长白县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354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0%;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18吨标准煤/万元。
2016年末,全县有资质内建筑企业5户,实现总产值3953.8万元,比上年下降51.6%。当年资质内建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达到84223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2.9%。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投资结构继续改善。全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7683万元,同比增4.6%。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632万元,同比增长29.9倍。商品房销售面积380平方米,销售额113万元。
长白县施工项目225个,同比增长1.8%。全县已开工3000万元以上项目87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1492万元,同比增长0.7%,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6.2%。 5000万元以上项目13个,完成投资36970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6.1%
全年共引进省外(国内)资金55.46亿元,同比增长10.9%。
五、贸易进出口和旅游业
2016年,长白县消费品市场继续稳定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21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图表5)。其中,按商品消费形态来看,住宿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509万元,同比增长16.4%;批发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705.4万元,同比增长8.5%;分商品经营地来看,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280.1万元,同比增长11.3%,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34.3万元,同比增长2.5%。
2016年长白县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5240万美元,同比增长8.8%。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5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7.1%,旅游综合经济收入达到4.17亿元,增长6.9%,接待赴朝边境旅游团组129个,2518人次。
六、交通邮电通讯业
2016年全县公路总里程为1221.5公里,其中省道311.5公里、县道130.5公里、乡村道路779.5公里。全县完成公路旅客运输量93万人次,同比增长8.1%,旅客周转量5501万人公里,同比增长39.8%;完成公路货运量71万吨,同比下降31%,货运周转量18543万吨公里,同比下降24.4%。
全县完成邮政业务总量693万笔,邮政业务收入938万元,比上年增长3.8%,电信业务总量4779万元,比上年下降3.9%。全县固定电话用户达到21832户,比上年下降3.5%。其中,城镇固定电话用户16981户,下降0.4%,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7.3部/百人。移动电话用户达到83422户,比上年增长0.1%,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04.3部/百人。国际互联网络用户17662户,比上年增长46.7%。
七、财政金融
2016年,长白县财政继续保持健康运行。全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465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03万元,增长14.8%(图表6);地方级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30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0万元,增长3%;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252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50万元,增长15.3%,占地方级收入的76.4%,;非税收入完成7793万元,同比减少23.5%,占地方级收入的23.6%。
全年完成财政支出192609万元,同比增长21.3%(图表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85万元,同比增长4.8%,教育支出21278万元,同比增长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1万元,同比增长17.2%,医疗卫生支出7808万元,同比增长2.6%,节能环保支出11158万元,同比增长114.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824万元,同比增长36.6%,交通运输支出11161万元,同比增长99.5%。
受国家持续稳健货币政策及去杠杆化影响,2016年长白县金融机构总体运行稳健,金融机构存贷款一升一降,其中年末完成全县本外币各项存款533280万元,增长6.5%,存款总额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10939万元,增长4.8%,占各项存款比重58.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62314万元,同比下降16.6%。
八、教育科技
2016年全县共有各类普通学校(含幼儿园)62所,其中,教办学校54所,职教中心1所,进修学校1所,汉族普通高中1所,朝鲜族完全中学1所,普通初级中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教办小学38所,县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8所,全县共有221个教学班,有在校生5658人,同比减少1881人,下降25%,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994人,减少26人,下降2.5%,中职学生242人,减少281人,下降53.7%,初中在校生1558人,减少37人,下降2.3%,小学生2864人,减少155人,下降5.1%。有少数民族学生795人,占学生总数的14.1%,全县共有教职工1316人,其中专任教师925人。
2016年长白县科技发展成绩斐然,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科技成果得到迅速转化。抗原发性肝癌新药“蛇莲胶囊”已实现技术转让,转让金额2500万元;自主研发妇科新药“金赤苓胶囊”,临床试验已全部完成,进入申报新药证书阶段,预计技术转让收益可达3500万元。全年争取省级科技专项资金1205万元,有4项科技成果获省级资金支持。其中:吉林加一引进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人参GAP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及系列产品的开发”成果,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北疆公司与吉林大学合作开发的“新型相变调温硅藻泥项目的研发”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第三名,并得到省级“种子基金”的股权投资。
九、文化卫生
全县现有乡镇文化站8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全年免费发放图书3000余册;开展歌舞团“送戏下乡”、“文艺志愿者服务队文化送温暖”等公益演出50余场,受益群众3万余人;实施图书馆夜间和节假日免费开放并推出数字化服务、一卡通新型服务,建立视障阅览室和电影多功能厅,受惠群众1.1万人次,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全县有卫生机构17个,其中:医院2所;卫生院10所,共有卫生机构床位308张;卫生机构人员47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97人。
十、人口民生保障
年末户籍人口总户数38970户,总人口为79968人,比上年减少1139人,男性40157人,女性39811人,男女性别比为100.9:100;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47686人,农村人口32282人。出生563人,死亡502人,出生率6.99‰,死亡率6.23‰,自增率0.76‰。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30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1%。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03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人数达到12411人,全年累计发放企业离退休基本工资2653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135人,领取养老保险金6540人,发放养老保险金76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359人,发放失业金116万元
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884人,享受医保住院报销2003人次,报销额2113万元,城镇居民年末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860人,享受医保报销1400人次,报销额910万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36873人,为参合农民报销各级住院诊疗费43688人次,累计报销额1836万元。
全年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2630人,增长5.7%,累计发放低保资金42983766万元,增长15%。其中:城镇居民最低保障4298户,领取低保人员7175人,发放低保资金2960万元。农村居民最低保障3821户,领取低保人员5455人,发放低保资金1152万元。
十一、环保
2016年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COD)产生量1256.91吨,排放量154.94吨,削减1101.97吨。氨氮产生量136.32吨,排放量18.05吨,削减118.27吨,二氧化硫消减量228.93吨。
县域环境得到进一步加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6年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329天,二级以上天数为294天,三级以下天数35天,达标率为89.36%,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数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水体要求,达标率为100%。
说明:
1.本公报发表的统计数据为年度快报数,最终将以年报数据为准。
2.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