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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统计局在市委理论中心组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信息来源:白山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曹莹   发布时间:2024-12-19   收藏

  12月13日,白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尤元平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新修改《统计法》)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强调,新修改《统计法》更加强调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更加彰显统计工作的人民性、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更加聚焦维护统计法定职责履行。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首次将“统计造假”纳入领导干部处分范畴。新修改《统计法》和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领导干部要坚持统计工作职能定位,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定不移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应重点关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定职责职权。一是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统计工作必要保障。二是设立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三是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四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五是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六是监督统计工作。七是领导干部的“四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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