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近年来,白山市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加大统计监督力度,构建“1235”统计监督体系,促进统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1”是统计监督“一体化”,即积极推进统计监督体系一体化建设。白山市局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将统计监督纳入《关于探索构建白山市监督体系工作方案》,作为全市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有效衔接。市委将统计局负责同志纳入探索构建白山市监督体系专项小组成员。
“2”是做好“两个建设”,一是做好统计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白山市统计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制规定(试行)》《白山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试行)》《白山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试行)》等制度。二是做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建全市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定期组织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统筹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案卷评审检查工作,以“实战”为抓手,打造一批政治坚定、法治意识好、工作水平高、责任心强的统计执法队伍。
“3”是突出“三项重点”,一是重点明确统计监督职责。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工作举措》制定具体措施22条。二是重点强化统计监督力度。白山市局开展对县(市、区)及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对全市6个县(市、区)地方党委政府及市直78个部门进行统计工作绩效考核,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纳入考核细则。三是重点提升统计监督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从国家督察、省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着手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
“5”是实现“五大目标”,一是打造高起点目标。成立了高规格统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目前,白山市已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白山市统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全市统计督查。二是统计执法全覆盖目标。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拓宽违法举报通道,足额完成年度执法任务,确保全市各县(市、区)统计执法全覆盖。三是独立依法监督目标。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落实国家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对重大风险挑战应对。四是重点监督目标。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扎实开展白山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各级领导树立正确政绩观。五是协同高效目标。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在强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拓展与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贯通与协调,切实提高统计监督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