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为深入推进《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监督意见》《若干措施》)落地生效,切实保障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白山市局本着高站位研究、高规格组织、高标准部署工作基调,以上率下,全力打好落实《监督意见》《若干措施》工作“组合拳”,推动统计监督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高站位研究落实。今年是党中央制定《监督意见》的第一年,白山市局充分认识到《监督意见》是《关于深化统计管理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颁布之后的又一个关于统计工作纲领性文件及其重要意义。《监督意见》《若干措施》印发后,白山市局高度重视,要求系统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是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是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做出了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为统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是做好统计工作的行动指南。
高规格组织落实。白山市局高度重视《监督意见》《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一是先后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监督意见》《若干措施》;二是以《统计专报》形式宣传《监督意见》以及“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等内容,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在相关《统计专报》上进行了签批;三是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主任的白山市统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高标准部署落实。为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白山市局高标准定位,积极推动落实生根。一是白山市局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工作举措》制定具体措施22条;二是白山市统计局和市纪委监委联合召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围绕“四个必查”,做到“三个一批”。全年核查入库单位772个,退库单位645个,数据核查在库企业600多个。同时,加大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102个执法任务;三是开展了全口径绩效考核。为推动统计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白山市局针对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包含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委办局及驻白山中省直单位共81个单位开展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四是印发了《领导干部统计法律知识读本》《统计法宣传手册》等多种加强统计监督职能的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