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业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提高基础统计数据质量的长效机制,白山市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采取三项具体措施确保工业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认真开展规模以上工业数据核查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分局)指导辖区内企业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填报数据,并对于生产数据异常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单位开展抽查,对数据问题突出的地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涉及违反统计法的行为,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定期核查工作纳入全市统计系统年度绩效考核。
二是加大对规模以下工业单位上报数据审核查询力度。《通知》要求加大对规模以下工业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和查询力度,对报表中出现的变动较大、异常值等情况要及时发现及时核实,每个季度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单位开展数据现场核实工作,并将核实情况形成材料及时上报。市局根据数据上报情况定期对有关报表单位数据进行抽查与核实,并对核实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是加强规模以上及规模以下工业报表单位统计台账管理。《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分局)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健全《白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台账》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电子台账》,规范规模以上及规模以下工业报表单位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强化报表单位统计台账以及相关财务资料、原始凭证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做到数出有据,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