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的意见》要求,白山市局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使白山市统计数据质量再上一个台阶,确保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统计的公信力得以进一步提升。
一、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加大源头数据审核力度。白山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和各专业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抓手,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为手段,围绕《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创新统计调查流程,优化统计资源配置,建立从统计需求、统计设计、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发布和使用等环节的全方位、全覆盖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电子台账,强化填报单位原始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力争“十三五”期末,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白山市局在全市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主要专业基层填报单位全部实行统一、规范的统计电子台账,并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各专业数据审核办法,制定并不断完善白山市专业数据审核办法、综合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办法,坚持专业数据联审制,完善数据使用和对外提供制度。
三、建立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评估机制,保证数据质量。白山市局严格贯彻落实《吉林省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通过调查比对、分析研究多种途径掌握经济社会实际情况,推进统计评估过程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按照省局要求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约谈个别企业负责人,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全面开展《统计法》的宣传活动,使得广大企业和广大群众了解《统计法》、学习《统计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