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白山市统计局迅速行动,扎实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白山市统计局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清查办公室,及时召开资产清查动员会议,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资产清查的基准日、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等,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查方案,确保此次清查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二是全面协调,积极开展。市资产清查办公室根据清查方案迅速开展工作,依托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组织专人对各科室、中心实物财产逐一登记核实,重点核对资产存放地点、使用人、资产状况等信息,确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
三是认真汇总,按时上报。结合清查结果,对白山市局的基本情况、机构及人员状况、账务情况及财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将核查结果与财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资产清查系统中编制报表,撰写清查报告,及时上报省局财务处。
四是完善管理,确保长效。针对此次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资产登记、领用、管理等制度,使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规范资产管理打好基础。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了统计“家底”,准确掌握了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强化了对资产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促进了资产管理与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效结合,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