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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江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简析
信息来源:白山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曹莹   发布时间:2025-04-07   收藏

  摘要:2024年,临江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国家和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深挖增长潜力,应对各种困难,全市城镇居民收入保持稳定态势。

  关键字:居民收入;人均支出;增长

  一、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情况

  2024年,临江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略有下降态势。全年临江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86元,同比增长3.9%,收入水平稳步增长。

  (一)工资性收入发挥重要作用。2024年,临江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7029元,同比增长3.7%。工薪收入增长对提高城镇职工家庭收入水平,改善城镇居民生活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进行了调整,职工工资收入实现了增长,企业职工工资也得到提升,总体仍呈现增长态势。工薪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2024年,临江市经营净收入为1334元,同比增长2.3%,随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政府惠企政策成效逐步显现,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得到一定纾解,尤其是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收入均有所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增速回暖。2024年,临江市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为826元,同比增长2.5%。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居民的投资意识逐渐增强,家庭投资渠道拓宽,金融理财方式更加快捷化。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也带动了居民出租房屋、商铺等租金收入的增加,从而提高了财产净收入。

  (四)转移净收入有所增长。2024年,临江市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对比去年有所增长,人均转移净收入11097元,同比增长4.5%。随着退休人数的不断增加,政策支持下居民养老金的平稳增长,医疗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等,转移净收入有所增长。

  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

  2024年,临江市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5608元,同比下降2.6%。其中教育文化、医疗保健下降较为明显。

  (一)食品烟酒支出:农业生产逐步恢复,供应链情况改善,特别是禽肉、牛奶等基础食品的生产增加,导致市场供应量增加,食品价格下降。据城镇住户调查显示,2024年,临江市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为5777元,同比下降0.1%。

  (二)衣着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人均衣着消费支出增速回落,远远低于个人发展和享受的支出增速,衣着消费支出在人均消费支出的占比也有所下降,2024年,临江市居民人均衣着消费为1106元,同比下降4.9%。

  (三)居住支出: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不仅包括房租或房贷支出,还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其他与居住相关的费用,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这些费用也会相应增加。2024年,临江市居住支出为3308元,同比增长3.9%。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用品消费增长减缓,主要耐用消费品趋于饱和。2024年,临江市人均支出698元,同比下降4.0%。

  (五)交通通讯支出:随着通信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各种套餐纷纷推出,原本属于高端用户的服务逐渐向大众市场靠拢。为了吸引用户,运营商常常推出更多经济型的套餐作为选择,导致许多用户在重新评估自身需求后,主动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2024年,临江市人均交通通讯支出为1287元,同比下降5.2%。

  (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价格下降,反映出市场在调整结构,消费者对于生活用品的需求趋于理性。据显示显示,2024年,临江市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人均支出为1013元,同比下降10.0%。

  (七)医疗保健支出:随着医疗保险的普及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等因素,导致了医疗保健支出的下降。2024年,临江市年医疗保健支出1949元,同比下降16.7%。

  (八)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使得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注重生活品质和个性化需求,导致美容美发、健身娱乐、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消费支出明显增加。2024年,临江市人均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为470元,同比增长37.0%。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工资增长机制。从内部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居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绝大多数居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因此,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工资水平,对促进居民收入增长有着重要意义。对涉及低收入人群的最低工资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待遇等进行动态调节,确保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随经济发展而提高,合理分享发展成果。

  (二)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降本减负等优惠政策,促进中小型企业快速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能级水平;引导传统行业、个体经营户及时捕捉未来发展的机遇,加快“实体+线上”消费服务模式的转型,增加标准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投入,构建与居民生活消费紧密相关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协调发展,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支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底保障基本民生。另一方面,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体系,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适当挂钩的机制,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

初审:刘世博    复审:崔贵宝    终审:边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