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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基层统计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白山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张城源   发布时间:2022-10-31   收藏

  为全面掌握白山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状,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白山市开展全市基层统计工作现状调查,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统计工作情况,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措施。

  一、白山市基层统计工作现状

  (一)队伍建设情况

  2021年,白山市所辖六个县、市(区)局(分局)年末实有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共133人,其中:在编人员91人,非在编人员42人。在编人员中,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60人,占在编人员总数的66.0%。非在编人员中,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16人,在本单位工作2-5年15人,在本单位工作不足两年11人,分别占非在编人员总数的38.0%、36.0%和26.0%。抚松县局向乡级派驻统计工作人员17人,其他县(市、区)均未向乡级派驻统计工作人员。

  全市65个乡镇(街道)均未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全部属于合署办公统计机构,并设立专门的统计工作站。年末实有统计人员(不包括临时工作人员)124人,持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5人。按编制划分:在编人员67人,非在编人员57人。按专兼职划分:专职统计人员74人,兼职统计人员50人。按工作年限划分: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39人,从事统计工作2-5年46人,从事统计工作不足2年39人。所辖村(居)委会数量660个,所辖村(居)委会承担统计工作人员654人。

  (二)经费保障情况

  县、市(区)局(分局)在非普查时期的经费基本满足统计业务工作需求。65个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经费来源有77.0%未列入财政预算,实报实销;23.0%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培训情况

  2021年,全市所辖县(市、区)局(分局)组织单位内部统计业务培训409人次,对乡级统计人员开展非普查类统计业务培训497人次,对村级统计人员开展非普查类统计业务培训789次,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人员开展培训1722人次,对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788人次。乡镇(街道)组织辖区村级统计人员开展非普查类业务培训1332人次,参加市局组织的非普查类业务培训143人次。

  (四)办公条件及制度保障情况

  县级统计机构均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乡级统计工作全部纳入到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未自建统计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全市65个乡镇(街道)有35个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30个是合署办公场所;全部连接了统计内网,统计工作专用计算机共139台。

  (五)统计业务情况

  全市辖区内联网直报单位(包括“四上”单位和“四下抽样调查单位)数量1381个,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赴企业现场核实数据930人次。全部建立三年以上统计工作台账。

  二、基层统计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基层统计队伍人员相对薄弱

  随着统计方法制度的不断改革和统计调查项目的不断增加,统计调查任务逐年加重。尤其是年报和普查期间,统计人员工作量繁重,普遍一人兼顾多个专业、一人兼管几套数据。基层统计工作负担较重、压力较大,基层统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现象较为普遍。

  (二)乡镇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更换频繁

  目前,统计工作站均设立在乡镇经济办公室下,由于乡镇机构没有设立统计人员编制岗位,导致人员编制混乱、混岗现象比较普遍,人员变动频繁,统计数据不衔接、遗失,数据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等情况,严重影响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经费保障不足,基层统计人员待遇普遍较低

  目前,乡镇(街道)财政收入渠道有限,普遍紧张,存在统计经费投入不足现象。一是多数基层统计人员因基层单位财政紧张不能按照“据实报帐”的原则获得补贴;二是逢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这样大型普查时,基层统计人员工作量翻倍,经常工作日白加黑、节假日加班,而这部分人基本上是公益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待遇不高,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白山市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经验和探索

  (一)政府高位推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22〕62号),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通过政府高位推进,使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抚松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23人,薪酬由县财政负担,管理权限归县统计局。向县政府争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完备设施,改善办公环境。其他县区也通过不同途径在扩大统计人员队伍,有的通过政府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有的通过增加公益岗来充实统计队伍。

  (三)健全制度,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部门绩效考核。浑江区与镇街、部门签订统计工作诚信保证书,与企业签订诚信统计承诺书,用制度和规定提升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抚松县局制定《抚松县标准化统计站建设标准》《抚松县乡镇统计站工作责任制度》,先后在抚松镇、露水河镇等5个较大乡镇建立了标准化统计站。长白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建设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压实部门责任,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四)统计专业培训常规化

  建立统计培训常态化机制,把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贯穿于常规工作中。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针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乡镇(街道)基层统计人员采取分批次、分类别、针对性强、形式灵活的业务培训,促使基层统计人员不断精通统计业务和遵循依法统计,对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改进基层基础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绩效考核

  将县和乡镇(街道)政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保障基层统计上报渠道顺畅,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推动统计工作站达标,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到“一企一档”,针对有条件的统计调查对象,指导建立统计电子台账,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的负担。

  (二)加强组织和经费保障

  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指导衔接,协调解决本辖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计划安排专项资金,持续改善基层统计机构工作条件。

  (三)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统计机构,根据统计任务配备相应的统计专职人员,建立统计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推行统计人员双重管理机制,统计人员调整变动,必须以文件形式报县级统计部门同意,切实提升统计队伍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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