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业人员工资收入现状看
从2016年非私营单位年报显示,靖宇县国有、集体和其他经济单位共调查209户、从业人员11387人情况看,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4535元,比2011年26085元增加18450元,增长70.7%,年平均增长11.3%。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728元,比2011年28215元增加21513元,增长76.2%,年平均增长12.0%。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情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所存在的差距
1.行业与行业之间差距越来越大。有固定性收入的行业依托行业和政策优势,收入越来越高,增长越来越快。传统行业由于受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调节作用,收入增长参差不齐、有的增速缓慢。从2016年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看,排在前五位是教育业58098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7095元、卫生和社会工作业56624元、金融业54498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118元分别比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高13563元、12560元、12089元、9963和4583元。排在后五位是房地产业36488元、制造业35900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4885元、批发和零售业31641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4056元,分别比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低8047元、8635元、9650元、12894和20479元。不同行业之间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收入存在很大差距。
从业人员最高的教育业2016年平均工资58098元,比2011年31200元增加26898元,增长86.2%,年平均增长13.2%。最低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16年平均工资24056元,比2011年18097元增加5959元,增长32.9%,年平均增长5.9%。2016年两个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差34042元,2011年相差13103元,年平均增长速度相差7.3个百分点,行业之间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
2.不同所有制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按所有制排序,2016年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6872元,比2011年26996元增加19876元,增长73.6%,年平均增长11.7%。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0101元,比2011年30720元增加19381元,增长63.1%,年平均增长10.3%。分别比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高2337元和5566元。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0865元,比2011年21461元增加9404元,增长43.8%,年平均增长7.5%,比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低13670元。2016年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集体单位50101元与最低其他单位平均工资30865元比较,相差19236元。2011年两个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差9259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又相差2.8个百分点,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3.执行会计制度不同收入也存在一定差异。按执行会计制度看,2016年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5407元,比2011年23338元增加12069元,增长51.7%,年平均增长8.7%;事业单位从业人平均工资46586元,比2011年26261元增加20325元,增长77.4%,年平均增长12.1%;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2917元,比2011年31132元增加21785元,增长69.9%,年平均增长11.2%。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比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高2051元和8382元。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低9128元,呈现出机关略高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高于企业的势头。从五年增长趋势看,事业单位略高于机关单位,机关单位略高于企业单位,企业单位增长速度明显不足(详见下表)。
(二)平均工资与GDP增速不够同步增长
五年统计资料显示,靖宇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速始终低于GDP增速,最近几年由于GDP增速放缓,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GDP增速。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728元,比2011年28215元增加21513元,增长76.2%,年平均增长12.0%。2016年人均GDP是52101元,比2011年32618元增加19483元,增长59.7%,年平均增长9.8%。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728元与人均GDP52101元相比,相差2373元,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215元与人均GDP32618元相比,相差4403元,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速快于人均GDP增速2.2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人均GDP差距呈现逐渐缩小趋势。
(三)工资水平与职工生活水平同步增长
职工生活水平主要受工资收入和消费支出影响,即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CPI)影响。从整体上看,当收入增长高于CPI增长时,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和提高。最近五年靖宇县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过去由于经济发展滞后,财政乏力,同经济总量、城市规模、人口数量等相比,工资性收入相对有些落后,没有得到同步增长。最近几年以矿泉水企业为龙头的强劲拉动下,靖宇县经济得到了长足快速发展,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据城镇住户调查年报显示,2016年靖宇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570元,同2011年9434元相比增加2136元,增长22.6%,年平均增长4.2%,剔除物价上涨2.6%因素,净增长1.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平均增长12.0%,高于居民消费性增长10.4个百分点。随着靖宇县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得到了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二、对策措施
就靖宇县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存在的差距,应对如下:
(一)规范和完善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1.建立劳资双方共决薪酬机制,保护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企业工资分配方案的监督,特别是劳资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劳动合同,来共决薪酬的方式,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形成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企业工会共同参与的企业工资分配协商机制,限制和监督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分配的局面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和监督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五险一金”,对企业劳动时限、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合法收入,使劳资双方利益都得到应有保障,使工资分配方案更科学性、更合理性,特别是季节性零散用工,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及时足额到位。
2.工资收入与GDP的发展相适应,同步增长。劳动收入增长与GDP增长相适应,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体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近五年内GDP平均增长9.8%,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2.0%。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GDP差距由2011年4403元到2016年2373元,缩小203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人均GDP逐步拉近,工资收入增长与地区国民收入增长相适应,体现经济发展同时,人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建立职工工资与CPI联动机制。职工工资与CPI联动是指职工工资随CPI变动而变动,有效抵御物价上涨,给人们生活所带来的不利因素,也是保持人民生活稳步提高,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内在因素和动力。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使在岗职工工资随GDP增长、CPI变化而作出适当调整,监督企业用工机制,在保证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上、劳动工时上、劳动保护上等方面加大监督和管理,确保劳动者基本的人身安全和心身健康,使劳动者收入水平得到稳步提高,避免由于物价上涨工资性收入贬值,人民生活水平受到影响。
(二)完善分配措施,公平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劳动报酬收入要与所付出劳动的艰辛程度、创造经济效益、贡献率相适应,体现劳动者收入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合理收入分配机制,造成工资性收入差距悬殊,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使社会成员不能公平享受经济发展所获得成果。
1.要遵循市场竞争规律,维护收入分配的公平性。首先要规范事业单位收费标准,对其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统一规范和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对国有垄断性行业收入的规范和管理,采取必要措施对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控制,取消不合理的分配机制。对农、林、牧、渔等传统行业,同人民生活健康息息相关的行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扶持和保护。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职工工资差距,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等政策性措施,通过各种不同类型优惠措施和资金扶持,壮大股份、私营企业经济发展。同时对私营企业在工作时限、计时工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上进行监督和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进一步强化和改革政府财税分配机制。政府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这两个基本途径来实现对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应重点解决企业所得和个人收入的如实申报,做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缴尽缴,发挥所得税对各种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财税制度分配机制,通过财政公共性支出调整,公共新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和改善社会成员之间、社会集团之间对财富的占有,促进社会财富分配的相对合理性。发挥转移性支付政府宏观调控杠杆作用,实现高收入群体一部分收入向低收入群体转移,实现富裕带动贫穷,最后达到共同富裕。使社会收入分配的相对平衡,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发展成果的人人共享。
(三)强化工资分配的监督和管理,改善人民的医疗状况和饮食的健康水平
1.进一步监督和规范垄断性行业的收入水平。特别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国有垄断性行业,工资性收入和工资以外收入过高,不仅扰乱正常工资分配秩序,拉大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助长部分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垄断性行业高工资和高福利成本,必将直接或间接分摊给企业和社会,加大企业生产成本,抬高市场物价,加重人民生活负担,是一种不公平、不公正、不正常的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要双重调控,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并加强审计监督和管理,特别是高管人员工资,要加以限制。要加快和完善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步伐,规范医药、医疗收费的监督管理,改善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对医药、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上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为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2.加强工资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职工工资与GDP和CPI联动机制,按照公务员法要求,职工工资随社会发展而不断增长,规范工资有序增长的机制。国有企业做好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与企业经济效益监督和管理,防止职工工资脱离企业效益的盲目增高,做好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监督管理。私营企业,做好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监管工作,通过最低工资标准和行业工资指导线,将职工工资进行公示。要检查监督企业为职工所缴纳的社会养老等各项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