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各成员单位在白山市江源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江源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努力实现和完成《规划》的主要目标,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得到落实,妇女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参与社会发展的层面不断提升。现将2016年江源区妇女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妇女发展的外部环境逐步优化
2011年-2016年,江源区国民经济平稳发展, 2016年全年完成生产总值(GDP)164.6亿元,比上年增加11.7亿元,同比增长7.4%;人均生产总值62111元,比上年增加3302元,同比增长5.6%;2016年,江源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98亿元,比上年增加0.05亿元,同比增长1.7%;医疗卫生经费支出2.18亿元,比上年增加0.71亿元,同比增长48.3%;妇幼保健经费支出206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0.5%。外部经济环境的逐步优化,为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人口呈低速增长态势
2016年,全区户籍人口总数21.8万人,其中女性10.7万人,占总人口48.9%。0-4岁人口为0.5万人;0-18岁人口为2.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33人,人口出生率4.07‰,比上年增长0.4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971人,死亡率3.83‰,比上年下降1.1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加62人,增减率0.24‰。新生儿男女性别比为106.6:100。
(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6年,江源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推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江源区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60.87%,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比例为20%。江源区牢牢把握村换届契机,根据省市妇联的要求和政策法规中规定的推选村民代表时必须有适当名额的妇女代表,确定村委会成员人数时,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一定要有妇女成员等关于女性进“三委”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女性进“三委”工作,确保了妇女参与村务的决策与管理,充实了基层组织力量。
(四)妇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区委、区政府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障男女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大幅度投入教育经费。2016年,全区教育经费2.98亿元,比去年增加0.05亿元,同比增长1.7%。
2015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女性巩固率达100%,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5%,已完成规划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和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的目标。
(五)妇女健康与卫生保健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2016年,江源区三级妇幼卫生网络逐步健全,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生殖保健水平有所提高,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中妇女卫生保健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77.9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81%,孕产妇死亡率116.3/10万。江源区不断完善社会综合管理,加强农村人口、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孕产妇的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孕产妇及高危孕产妇的抢救工作,建立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多策并举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
(六)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为了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坚持“以预防为主、严厉打击为辅”的工作原则,对侵害妇女儿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2016年,全区建立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1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0人次,妇女得到法律援助人数74人。
(七)妇女就业政策不断拓宽、社会保障得到强化
江源区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拓宽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完善职工保险制度,妇女社会保障得到强化。2016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女性为1.71万人,占参保人数的39.5%;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为4.41万人,占参保人数的50.9%;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为1.59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1.4%;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女性为1.56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52.2%;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为1.0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女职工为1.64万人。强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妇女的权益和生活质量。
二、妇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妇女参与决策的领域还有待拓宽。“十二五”以来,江源区女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偏少、女干部任职层次和工作面较窄等问题。女性在领导班子、政府工作部门中配备率低。
(二)婚前医学检查率下降。2003年我国取消强制婚检后,婚检率大幅下降,2016年江源区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7.9%,同比下降21.6个百分点。
(三)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执法监督力度不够。2016年,江源区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司法法律援助和求助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妇女获得法律援助的人数达到了74人,但对于江源区的女性群体来说,还只是占了微小的一部分。
三、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优化就业结构,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机会。
一是要以贯彻落实转型升级为契机,在全面协调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同时,重视妇女的就业工作;二是完善和实施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政策,加大对妇女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就业援助,帮助她们实现就业,积极探索建立妇女终身培训体系,切实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三是各级劳动就业平台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信息网络以及劳务派遣公司的作用,疏通就业渠道,为妇女就业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妇女就业率;四是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提高职工参保率的前提下,重点关注女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妇女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权益和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观念转变,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决破除“求全责备”、“女不如男”等传统观念的束缚,适时将那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特别是在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女干部优先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培养,注重锻炼,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宽来源,不断加强妇女后备干部队伍。丰富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形式,优化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环境,积极鼓励和支持女性参与换届竞选,并做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增加法律援助的渠道和形式。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综合性和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积极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要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在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增强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要继续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妇女发展规划,真正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四)加强性别统计工作,提高规划统计评估质量。目前,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很多不分性别,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采集妇女有关数据困难的状况,直接影响规划数据统计的质量和完整。建议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目标责任、监测统计指标、评估指标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的要求,在现有的统计基础上增加分性别统计指标,进一步提高规划指标统计分析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