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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城镇居民住房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01-29   收藏

  吃喝住行,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也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现实问题之一。近年来,抚松县委、县政府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出台和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制度,加大了城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加强了城市棚户区的改造,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依然存在部分人群住房困难和住房条件差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当前城镇居民住房现状

  (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住房条件不断改善。

  近年来,抚松县不断出台居民增收政策措施,增加民生工程支出,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抚松县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抚松县城镇居民收入呈现出较快增长的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的15073元增加到2013年的18049元,年均增长了9.4%;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城镇居民用于居住的支出也不断上升。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1750元,比2011年增加404元,年均增长14.2%。

  (二)城镇住房普通平房为主,二居室为辅。

  城市住宅按面积大小一般分为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四居室,以及单栋住宅等,目前大部分城镇居民还处在满足住房的刚性需求上,加之收入相对较低、房价较高,在购房时多选择大小适中的二居室。抚松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从2011年至今,在调查的样本户中,普通平房居首,占到47%,其次为二居室住户,占到40%左右。

  (三)城镇居民拥有住房以商品房为主和原有私房为辅。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住房观念的转变,商品房成为了目前住房的主流。随着70、80、90后不断步入社会,住房成为了他们的首要需求,基于无公共住房的现状,商品房是这些新生代的唯一选择。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所调查的样本户中,商品房仍为多数,占到调查户数的52%,原有私房居第二,占到调查户数的32%。

  (四)县城棚户区改造,改善部分居民居住条件。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抚松县自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对全县人民办的实事之一,抓紧、抓实,快速推进。截至2013年,抚松县共改造棚户区800套,5.81万平方米。通过抚松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许多困难家庭已经住上了新房。

  二、城乡居民住房需求主要原因

  住房是人们安居乐业,社会生活的最基本需要,目前抚松县城镇居民住房需求仍以买房自住的刚性需求为首,辅以其他原因。一是县城周边乡镇、农村大量人群随着就业、升学等原因而涌入县城,从而面临住房的需求;二是为改善住房条件而买房。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住房条件的要求逐步提高,从而对住房的需求也进一步扩大。舒适、享受,成为众多居民住房需求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在住房的刚性需求中,结婚买房成为了住房需求的另一重要原因;四是随着国家大环境的影响,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买房投资也成为了住房需求的重要原因。

  三、城乡居民住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对较低,房价涨幅过快,有效需求不足。2013年抚松县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3年,抚松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049元,比上年增加1726元,增长10.5%,有关资料显示,相关调查显示,抚松县房屋销售价格从2008年约1000多元/平方米,一路高涨至今。2013年全年月均价约3200元/平方米,增长3.2倍,部分高档小区、校区房每平米达到3800元/平方米元左右,甚至更高。目前,抚松县周边乡镇经济建设相对落后,很多有钱人涌入县城或其他地区,导致本地区消费能力相对不足,而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很多乡镇大量建设商品房,除一部分回迁户外,大部分人买不起商品房。导致商品房空置面积在不断增加,但这并不表示居民的刚性需求已经得到满足。总之,房价过高,中低收入者,存在支付能力的障碍,致使有效需求不足。

  (二)外来务工人员增加,住房困难。随着抚松县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大量基础建设,修桥、修路等项目的不断开工,吸引了大批的外来务工人员,而外来务工人员的低收入不足以支持他们购买相对高昂的房屋,只能以市场租赁来解决住的问题。

  (三)高房租不断上涨加大低收入者生活成本。受房屋销售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房屋租赁价格也在不断上涨,特别是学区房的房子房租价格更是大大超出了一般租房居民的承受能力。抚松县各小区出租房相对较多,几年前的一般70--80平方米的房屋,月租金400元左右,学区房房租是600元左右。而现在分别达到800元/月左右、1100元/月左右。

  (四)棚户区建筑密度大,改造困难。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差。居民生活困难。目前,抚松县原政府所在地及其他乡镇仍有大量棚户区,亟待实施改造。

  四、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是体现政府惠及民生政策的一个标志,它不仅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公平性,更关系到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目前,解决抚松县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首先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然后是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廉租房、有序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

  (一)有效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满足中低收入购买人群的实际需要。

  经济是基础,手中有钱,心中不慌,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刺激居民就业、创业,增加居民的经济收入,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大部分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要,才能满足每个人都要有个“家”的愿望。

  (二)做好房地产建设,满足高收入者的住房需要

  应根据国家不断出台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制定适合本地的房地产政策,以此来开发本地的房地产建设。一方面拉动了本地的经济增长,更主要的是满足了高收入者对住房舒适、享受为主的需求。

  (三)适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强制度执行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根据本地实际收入水平,重新划分最低收入标准,建设真正适合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房。二是廉租住房制度是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的需要,适度扩大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和保障标准。三是加强跟踪监管。严格执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的申请、审批、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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