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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市长公开电话受市长委托,代表市政府处理人民群众通过公开电话形式,向政府提出投诉、举报、报告和建议等事项的专门机构。
(二)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为市民排忧解难。
(三)可直接受理市民来话,亦可根据来话情况转交有关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办理。
(四)负责对来话人员反映的重大问题,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问题外,要逐级上报并根据领导批示,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五)负责协调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处理、解决属于其职权范围的问题。
(六)负责协调处理跨县(市)、区、部门,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较为重大的难点、热点问题。 (七)及时向领导提供市民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
(八)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列席市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参加市政府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便及时掌握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市长公开电话实行网络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是市长公开电话的网络单位。以市长公开电话为中心,以各分支单位为骨干,实行统一指挥调度,横向、纵向互通,协调动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公开电话既是市长公开电话的网络单位,也受本县(市)、区政府、本部门领导委托,代表本级政府、部门处理人民群众的电话投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市民投诉件的办理和反馈工作;受理市民直接向本级政府和部门反映的备类批评、意见和建议;直接参与调查协调、处理较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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