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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办理私产房屋变更登记须知
(一)项目内容:私产房屋变更登记。
(二)项目依据:建设部令第99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建设部令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三)办事要件和事项:
1、房屋所有权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审批手续;
4、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
5、申请人身份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7、房产测绘报告。
(四)办事程序:在房地产交易大厅4号窗口收件、现场看房、房产测绘等初审;产权处领导签批后在4号窗口开票;在10号窗口交费后到8号窗口换发票;6号窗口发证。
(五)收费标准:房屋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1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套80元收取,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加收0.3元。房产测绘费:住宅每平方米1.3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4元。
(六)办事时限:手续齐备的受理5日内核准登记。
(七)办事结果: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八)办事场所:白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电话:331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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